强力枇杷露

日期:2018-12-12
强力枇杷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322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糖浆剂

规格:(1)有糖型:每瓶装100ml;(2)无糖型:每瓶装100ml、每瓶装120ml、每瓶装150ml、每瓶装200ml、每瓶装250ml、每瓶装330ml、每瓶装390ml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四平路

批准日期:2015-09-25

药品本位码:86903670000137;86903670000151;86903670000168;86903670000175;86903670000144;86903670000182;86903670000199;86903670000205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670000137[每瓶装330ml(无糖型)];86903670000151[有糖型:每瓶装100ml];86903670000168[每瓶装200ml(无糖型)];86903670000175[每瓶装390ml(无糖型)];86903670000144[每瓶装100ml(无糖型)];86903670000182[每瓶装120ml(无糖型)];86903670000199[每瓶装150

适应症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本品主要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品牌

康隆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支气管炎

禁忌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标二册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格(15毫升,以量杯汁),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黄色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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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编号:黑20160126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71846059-1

法定代表人:穆滨

发证日期:2017-10-2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方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柳长峰、刘晶\闫瑞成、刘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穆滨

质量负责人:翟斌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四平路88号

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四平路:合剂,糖浆剂***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青年路2号: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哈尔滨市南岗区京哈公路4公里处:片剂,颗粒剂***

生产范围: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四平路:合剂,糖浆剂***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青年路2号: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哈尔滨市南岗区京哈公路4公里处:片剂,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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