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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咳宁颗粒

日期:2018-12-18
宝咳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5303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荆州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2.5g

生产地址:湖北省荆州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5-04-29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146

药品本位码:86901789000338

适应症

清热解表,止嗽化痰。用于小儿感冒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燥不安。

品牌

荆江源

不良反应

偶见轻度胃肠道反应,不影响治疗。

相关疾病

小儿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外感风寒,肺热内蕴所致的感冒咳嗽,若暑邪感冒、肺虚久咳或阴虚咳燥者不宜使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lsquo。
3.医师注意掌握1-14岁不同年龄间的适当剂量。
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
5.运动员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性状

本品为灰绿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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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荆州

编号:鄂20160256

分类码:Hab

机构代码:55069385-X

法定代表人:王升鹤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枫、鲁尔杰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华权

质量负责人:戴高波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湖北省荆州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区:无菌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湖北省荆州石首市东升镇南河头村:(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湖北省荆州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区:颗粒剂,原料药(依折麦布、阿戈美拉汀、门冬氨酸鸟氨酸、瑞格列奈、匹伐他汀钙、氨磺必利、盐酸沙格雷酯),无菌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硬胶囊剂***湖北省荆州石首市东升镇南河头村:(含中药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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