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红颗粒

日期:2018-12-09
花红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99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批准日期:2015-08-19

药品本位码:86905184000573

适应症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经行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湿热瘀滞,带下病,月经不调,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月经不调

禁忌

1.孕妇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
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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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编号:桂20160027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4502001986024442

法定代表人:韦飞燕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周琳、覃日懂、赖建超、汪菊珍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韦飞燕

质量负责人:唐满姣

注册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生产地址:1、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糖浆剂,茶剂,口服溶液剂,酊剂,酒剂,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软膏剂,散剂***2、广西宜州市城西经济开发区金宜大道601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1、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糖浆剂,茶剂,口服溶液剂,酊剂,酒剂,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煮制、炖制),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软膏剂,散剂***2、广西宜州市城西经济开发区金宜大道601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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