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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桂圆酒

日期:2018-12-07
灵芝桂圆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14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剂型:酒剂

规格:----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荣光南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8-23

药品本位码:86905149000471

适应症

滋补强壮,温补气血,健脾益肺,保肝护肾。用于身体瘦弱,产后虚弱,贫血,须发早白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身体瘦弱,产后虚弱,贫血,须发早白,肾虚,产后虚弱

禁忌

1.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阴虚火旺者忌服,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邪实体壮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25毫升,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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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编号:桂20160061

分类码:HabZabY

机构代码:91450100735169966T

法定代表人:蒙永业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良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敏玲、彭�彦、翁军、黄�、潘虹、杨勇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蒙永业

质量负责人:李金雄

注册地址: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荣光南路1号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荣光南路1号:片剂,颗粒剂,糖浆剂,硬胶囊剂,露剂,酒剂,丸剂,茶剂,溶液剂(洗剂),酊剂(内服、外用),原料药(罗通定、黄藤素),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广西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荣光南路1号:片剂,颗粒剂,糖浆剂,硬胶囊剂,露剂,酒剂,丸剂,茶剂,溶液剂(洗剂),酊剂(内服、外用),原料药(罗通定、黄藤素),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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