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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咳枇杷颗粒

日期:2018-12-09
止咳枇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63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重10g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35号

批准日期:2015-08-03

药品本位码:86905148000090

适应症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支气管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咳嗽多痰,支气管炎,咳嗽多痰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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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

编号:桂2016011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50921571824716Q

法定代表人:彭育春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阙祖斌、陈业坤、栗雪艳、余锋、黄海彪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熊润生

质量负责人:尹继仁

注册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工业大道173号

生产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工业大道173号:酊剂(外用),硬胶囊剂,片剂,糖浆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含毒性药材),洗剂,流浸膏剂***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35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颗粒剂,片剂***

生产范围:广西容县容州镇工业大道173号:酊剂(外用),硬胶囊剂,片剂,糖浆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含毒性药材),洗剂,流浸膏剂***广西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35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颗粒剂,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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