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油精

日期:2018-12-07
风油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63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

剂型:搽剂

规格:每瓶3ml,每瓶6ml

生产地址: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凤山路

批准日期:2015-04-09

药品本位码:86900359000174;86900359000778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359000174[每瓶3ml];86900359000778[每瓶6ml]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凉,止痛,驱风,止痒。本品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三岁以下儿童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1708-94-2004。

作用类别

本品为虫螫类、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1.外用,涂擦于患处。2.口服,一次4-6滴。

性状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上一篇:板蓝根颗粒

下一篇:感冒灵颗粒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

编号:粤20160479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4412006824906322

法定代表人:曾胜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何锦刚、林业星、张帆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曾胜

质量负责人:罗运樟

注册地址: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凤山路

生产地址: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凤山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搽剂,糖浆剂,原料药***广东省罗定市双东街道龙宝路188号: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范围: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凤山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搽剂,糖浆剂,原料药(依普利酮)***广东省罗定市双东街道龙宝路188号:共用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归属企业: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广东一力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gdyljtzygf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