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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枇杷叶膏

日期:2018-12-12
复方枇杷叶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49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

剂型:煎膏剂

规格:----

生产地址:广东省饶平县城北工业区

批准日期:2015-07-01

药品本位码:86900307000126

适应症

本品清肺,止咳,化痰。用于风热咳嗽引起的咽喉干燥,咯痰不爽等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咳嗽,风热咳嗽

禁忌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咽干舌燥,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儿童、老人、孕妇、糖尿病患者、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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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

编号:粤20170496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45122749188586Y

法定代表人:余俊忠

发证日期:2017-03-28

有效期至:2022-03-27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严振

日常监管机构: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林楚钊、杨燕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余俊忠

质量负责人:余爱娟

注册地址:广东省饶平县城北工业区

生产地址:广东省饶平县城北工业区:软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广东省饶平县城北工业区:软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外用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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