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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通吸入剂

日期:2018-12-08
薄荷通吸入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89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鼻用制剂

规格:每支含药量0.97g

生产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48号2幢

批准日期:2015-06-08

药品本位码:86900493000085

适应症

散风开窍。为感冒鼻塞的辅助用药。

品牌

五环牌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冒,感冒

禁忌

孕妇及3岁以下的婴幼儿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的婴幼儿禁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打开旋盖,用鼻吸入。

性状

本品为吸有药油的棉纸芯;气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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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汕头

编号:粤2016029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4082246-4

法定代表人:郑汉杰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郭如、黄馥虹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郑汉杰

质量负责人:黄惠芳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48号2幢,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厂房D幢

生产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48号2幢:乳膏剂(含激素类),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外用制剂),软膏剂,鼻用制剂,洗剂(激素类),搽剂***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长江路北侧:共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外用制剂),归属企业:马鞍山天福康药业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厂房D幢:搽剂,洗剂(含激素类),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鼻用制剂***

生产范围: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48号2幢:乳膏剂(含激素类),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外用制剂),软膏剂,鼻用制剂,洗剂(激素类),搽剂***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长江路北侧:共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外用制剂),归属企业:马鞍山天福康药业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厂房D幢:搽剂,洗剂(含激素类),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鼻用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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