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田七痛经胶囊

日期:2018-12-10
田七痛经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21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4g

生产地址:广东省和平县城珊瑚路21号

批准日期:2015-01-14

药品本位码:86900285000538

适应症

本品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月经失调,痛经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置于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部标十册

用法用量

口服。
1.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
2.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上一篇:昆明山海棠片

下一篇:珍珠灵芝片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

编号:粤2016054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4297184-2

法定代表人:肖伟斯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马向荣、熊珞、曾洪珍、邹果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鸿强

质量负责人:赖素梅

注册地址:广东和平县城珊瑚路21号

生产地址:广东省和平县城珊瑚路21号:片剂,硬胶囊剂,丸剂(水蜜丸、水丸),颗粒剂,茶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广东省和平县城珊瑚路21号:片剂,硬胶囊剂,丸剂(水蜜丸、水丸),颗粒剂,茶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联系我们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gdhpy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