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莫替丁钙镁咀嚼片

日期:2018-12-08
法莫替丁钙镁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011

英文名称:Famotidine,Calcium Carbonate and Magnesium Hydroxide Chewable Tablet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福建

剂型:片剂(咀嚼片)

规格:每片含法莫替丁10mg、碳酸钙:800mg和氢氧化镁165mg

生产地址:福建省柘荣县制药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7-11-13

药品本位码:86904799000862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由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灼热(烧心)、反酸、胃疼、胃部不适等症状。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可有头痛、头晕、失眠、便秘和腹泻;偶有皮疹、荨麻疹等;罕见食欲不振、白细胞减少、轻度一过性转氨酶升高、心跳过快、血压升高、颜面潮红及月经不调等。

相关疾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消化不良,酸性消化不良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吞咽障碍者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胃痛等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作进一步检查。
2.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
3.本品主要成份法莫替丁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4.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要与其他制酸剂或抗酸剂合用。
7.24小时内药量不超过2片。
8.除肝肾功能不全以外的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一般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9.如有突发的,不明原因的恶心、呕吐、上腹疼痛,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10.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史和神经病史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1.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1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遵医嘱。

老人用药

除肝肾功能不全以外的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一般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中的法莫替丁不抑制肝药物代谢酶,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不明显。本品对茶碱、苯妥英钠、华法林、硝苯吡啶及地西泮等药代有轻度影响,不影响普鲁卡因胺等在体内的分布。
2.本品与四环素类或氟喹啉类药物联合服用时会降低后者的吸收,可能是因为抗酸剂的存在易使该类物质发生螯合作用。
3.本品与维生素D类似物联合服用时易导致高血钙的发生。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药物毒理

本品是由法莫替丁、碳酸钙、氢氧化镁组成的复方制剂。法莫替丁为组胺H2受体拮抗剂,对胃酸、胃蛋白酶的分泌有抑制作用,能减少胃酸的产生。碳酸钙与氢氧化镁是抗酸药,能中和已经产生的胃酸。三者共同作用达到减轻胃灼热(烧心)症状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抗酸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嚼碎后服用,于症状发作时嚼服1片,24小时内不超过2片。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福建

编号:闽20160057

分类码:HabZbCab

机构代码:15778738-2

法定代表人:林东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剑平

日常监管机构: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孙蔡懋 朱乾仕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游奶寿

质量负责人:骆鸿谈

注册地址:柘荣县制药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福建省柘荣县制药工业园区:冻干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粉针剂,第二类精神药品,无菌原料药,合剂***

生产范围:福建省柘荣县制药工业园区:无菌原料药(利福霉素钠、苯巴比妥钠),第二类精神药品(苯巴比妥钠、注射用苯巴比妥钠),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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