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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芳鼻炎胶囊

日期:2018-12-10
辛芳鼻炎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26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g

生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工业开发区88号

批准日期:2017-09-21

药品本位码:86900167000045

适应症

本品发表散风,清热解毒,宣肺通窍。用于慢性鼻炎,鼻窦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慢性鼻炎,鼻窦炎,鼻窦炎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凡慢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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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70237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110106600062053R

法定代表人:王丽

发证日期:2017-12-12

有效期至:2022-08-20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安立华、范桂莲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钮立卫

质量负责人:李洪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桃山村360号2幢(北京格林沃德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生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工业开发区8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含口服液)、搽剂、软膏剂、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工业开发区8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含口服液)、搽剂、软膏剂、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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