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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儿宁颗粒

日期:2018-12-13
保儿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07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天路李桥段5号

批准日期:2015-09-21

药品本位码:86900138000012

适应症

益气固表,健中醒脾。用于脾肺气虚所致的神倦纳呆,面黄肌瘦,烦躁不宁,表虚自汗,容易感冒。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对上呼吸道容易反复感染的患儿,可较长期的服用本药,可以提高体质,增强防御外邪侵袭机体的能力。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WS3-B-2949-98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或嚼服。三岁以下,一次半袋;三岁以上,一次1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红色颗粒;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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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5001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101131025372397

法定代表人:谷奇

发证日期:2018-11-08

有效期至:2020-12-10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寇慧芳、孙佳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之爱

质量负责人:王文建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天路李桥段5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天路李桥段5号:颗粒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和混悬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含滴剂),糖浆剂,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天路李桥段5号:颗粒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和混悬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含滴剂),糖浆剂,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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