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日期:2018-12-18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50

英文名称: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Tablets Ⅱ

商品名:白加黑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片剂

规格: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生产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

批准日期:2015-06-12

药品本位码:86901403000065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发热,感冒,感冒,头痛,感冒,发热,感冒,感冒,感冒

禁忌

对其中任一种成分的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每天服用白片与黑片的总量不宜超过8片,每次服用间隔不宜小于6小时。不可超过推荐剂量,若超过剂量,可能出现头晕、嗜睡或精神症状。
2.下列情况者应慎用:咳嗽或其他症状在服药后一周内未改善、加重或复发者;伴随发热、皮疹、红肿或持续头痛者,尤其发热超过三天患者;伴有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亢、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肺气肿患者;因吸烟、肺气肿、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及痰多粘稠患者。
3.夜用片用药期间可能引起头晕、嗜睡,故服药期间不宜驾车或高空作业、操纵机器。
4.饮酒、服镇痛剂、镇静剂会加重嗜睡。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去医院就医。
7.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需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服用含酒精的饮料易引起过敏。12岁以下儿童患者请遵医嘱。

老人用药

60岁以上老年患者请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1.避免同时服用降压药、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饮酒。
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解热镇痛、镇咳及减轻鼻黏膜充血药。本复方中的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具有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黏膜毛细血管作用,可减轻鼻咽部黏膜充血、缓解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具有中枢性镇咳作用,但无成瘾性;盐酸苯海拉明有阻断组胺(H1)受体作用,可对抗组胺引起的微血管扩张和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并具有较强的镇静作用。日用片服用后不会引起嗜睡;夜用片含适量的盐酸苯海拉明,可有助于患者睡眠。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遮光,在干燥处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早、中各1~2白片,夜晚1~2片黑片)。儿童遵医嘱。

性状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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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

编号:苏20160273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91320681665788621R

法定代表人:江维

发证日期:2016-07-1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倪伟、范红梅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Francois Soulas

质量负责人:李世峰

注册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

生产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片剂、糖浆剂、进口药品分包装(片剂)***

生产范围: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片剂、糖浆剂、进口药品分包装(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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