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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寒感冒颗粒

  • 生产企业: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52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广东湛江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8g*10袋/盒

  • 规格:

    每袋重8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道599号

  • 批准日期:

    2015-06-18

  • 药品本位码:

    86900286001145

  • 【品牌】

    恒诚制药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本方由11味药组成。本方为治外感风寒所致的感冒、咳嗽等的有效成药;
    2.麻黄、桂枝发汗解表散寒,为主药;
    3.辅以葛根解肌退热,苏叶、防风、白芷辛温发散,发表疏风,散寒止痛;
    4.佐以陈皮、杏仁、桔梗宣肺化痰止咳,干姜温肺散寒,燥湿化痰;
    5.甘草调和诸药,为使。诸药合用,共奏发汗解表,疏风散寒,化痰止咳之功。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本品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尚不明确。

  • 风寒感冒,风寒感冒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3-B-0045-89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