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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花咀嚼片

  • 生产企业: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0033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片剂

  • 包装:

    1.1g*6片*2板/盒

  • 规格:

    1.1g

  • 生产地址:

    邢台市桥东区襄都北路776号

  • 批准日期:

    2015-09-15

  • 药品本位码:

    86902611000199

  • 【品牌】

    国金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尚不明确。

  • 风热,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浅棕褐色片;味甜,微苦。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