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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芙蓉叶酊

  • 生产企业: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489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酊剂

  • 包装:

    20ml/瓶

  • 规格:

    每瓶装20ml

  • 生产地址:

    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医药工业园

  • 批准日期:

    2015-11-23

  • 药品本位码:

    86905445000021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尚不明确。

  • 热毒蕴结,血脉瘀滞,寻常型痤疮,寻常型痤疮

  • 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绿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