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芙蓉叶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489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酊剂
- 包装:
20ml/瓶
- 规格:
每瓶装20ml
- 生产地址:
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医药工业园
- 批准日期:
2015-11-23
- 药品本位码:
86905445000021
国药准字B20020489
中药
酊剂
20ml/瓶
每瓶装20ml
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医药工业园
2015-11-23
86905445000021
OTC甲类
非医保
是
24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尚不明确。
热毒蕴结,血脉瘀滞,寻常型痤疮,寻常型痤疮
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在阴凉处干燥处保存。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绿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