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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视颗粒

  • 生产企业:

    陕西去病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301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每袋装15g,6袋/小盒

  • 规格:

    每袋装15g

  • 生产地址:

    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

  • 批准日期:

    2015-09-15

  • 药品本位码:

    86902405000015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益视颗粒,内含生物活性成份(KT2—3)和(CaTa—7)经过血液吸收后进入眼周循环,穿过“血—眼屏障”激活眼睛睫状肌的自我调节,并增强眼循环,增强眼睛新陈代谢,使肌体产生一种内眼调节因子、内眼生素;通过血—眼屏障,进入眼组织,调节内眼环境,提高眼睛供血、供氧能力,恢复睫状肌正常收缩功能,增强晶状体弹性。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尚不明确。

  • 肝肾不足,气血亏虚,青少年假性近视,视力疲劳,视力疲劳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
    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