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萘普生片

  • 生产企业: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Naproxen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1466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浙江

  • 剂型:

    片剂

  • 规格:

    0.1g

  • 生产地址:

    浙江省仙居县南峰东路8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1

  • 药品本位码:

    86904579000266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对胎儿的影响研究尚不充分,由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使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又因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导致难产或产程延长,故除非另有原因,否则孕妇不宜应用。
    2.本品分泌入乳汁中的浓度相当于血药浓度的l%,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药物过量】

    超量中毒时应予以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及抗酸药,给予对症及支持疗法,并合理使用利尿药。

    【药物毒理】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抗炎镇痛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口服后2~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与食物、含镁和铝物质同服吸收率降低,与碳酸氢钠同服吸收加快。血浆蛋白结合率高于99%。T1/2一般为13小时。在肝内代谢,经肾脏排泄.约有95%以原形及其结合物随尿排出。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
    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结节性脂肪坏死,结节性脂肪坏死病,胰腺炎皮下脂肪坏死病,神经痛,痛经,风湿性关节炎,偏头痛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性状】

  •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60岁以上慎用。

  • 1.饮酒或与其他抗炎镇痛药同用可使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多,并有溃疡发作的危险。
    2.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出血时间延长,可出现出血倾向,并有导致胃肠道溃疡的可能。
    3.本品可降低呋塞米的排钠和降压作用。
    4.本品可抑制锂的排泄,使血锂浓度升高。
    5.与丙磺舒同用时,本品血药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疗效增加,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