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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基葡萄糖颗粒

  • 生产企业: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00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天津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铝箔袋包装,12袋/盒

  • 规格:

    每袋0.48g

  • 生产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富锦道1号

  • 批准日期:

    2014-01-23

  • 药品本位码:

    86900928001205

  • 【品牌】

    中央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有充分研究,因此应慎用,或遵医嘱。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通过刺激粘多糖的生化合成及增加量骨骼钙质的摄取,提高骨与软骨组织的代谢功能与营养,亦能改善及增强滑膜液的粘稠度,增加滑膜液合成,提供关节润滑功能,本品可阻断骨关节炎的病理过程,防治疾病进展,改善关节活动功能,缓解关节疼痛,抑制及消退关节变性形成。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90%氨基葡萄糖被身体吸收,但血浆中检测不到游离的氨基葡萄糖,氨基葡萄糖迅速与血浆中α球蛋白和β球蛋白结合,结合的氨基葡萄糖在8小时左右达峰值,消除半衰期为70小时。本品在肝、肾及关节软骨等组织器官的浓度高,约有10%氨基葡萄糖经尿液排出体外,11%经粪便排出体外。

  •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骨关节炎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在服药后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怀孕3个月内避免服用该药物。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阴凉干燥处贮藏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24克~0.4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性状】

    本品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微甜

  • 尚不清楚,故不建议儿童服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可增加四环素类药物在胃肠道的吸收,减少口服青霉素或氯霉素的吸收。
    2.同时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需降低本品的服用剂量,或降低非甾体抗炎药的服用剂量。
    3.本品与利尿药可能存在相互作用,两药同时服用时可能需增加利尿药的服用剂量。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