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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花口服液

  • 生产企业: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103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0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大道288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3

  • 药品本位码:

    86902763000276

  • 【品牌】

    石四药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清热解毒,祛瘀消肿,有抑菌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尚不明确。

  • 清热解毒,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清热解毒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22732005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