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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炎咳灵糖浆

  • 生产企业: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01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

  • 剂型:

    糖浆剂

  • 包装:

    100ml/瓶

  • 规格:

    每瓶装100ml

  • 生产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园十区

  • 批准日期:

    2015-03-26

  • 药品本位码:

    86904834000116

  • 【品牌】

    欣欣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 尚不明确。

  • 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糖浆。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