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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板蓝根口服液

  •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010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吉林吉林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x10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 批准日期:

    2015-11-09

  • 药品本位码:

    86903328001417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温病发热,出斑,风热感冒,咽喉肿烂,流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

  • 尚不明确。

  • 温病,风热感冒,流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腮腺炎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服时摇匀,重症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乙脑,一日10ml,连服5日。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