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苦参水杨酸散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49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散剂
- 包装:
40g*3袋/盒
- 规格:
复方
- 生产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 批准日期:
2014-10-23
- 药品本位码:
86900830000402
国药准字H31022491
化学药品
散剂
40g*3袋/盒
复方
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2014-10-23
86900830000402
信龙
OTC甲类
非医保
是
24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中苦参能抑制多种皮肤真菌的生长,如红色毛癣菌等;苯甲酸为消毒防腐剂,对常见细菌、真菌有抑制作用;水杨酸具有抗真菌、止痒及溶解角质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用于手、足癣。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足癣,足癣
尚不明确。
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WS-10001-(HD-0630)-2002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一疗程。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深棕红色粉末,久置有结成轻触即散的团块。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不得与含铁金属器皿接触。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