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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眼膏

  • 生产企业: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192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眼膏剂

  • 包装:

    软铝管装;3.5g/支。

  • 规格:

    2g:6m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 批准日期:

    2015-01-22

  • 药品本位码:

    86900774000155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通过抑制细菌原核细胞DNA旋转酶和DNA复制而发挥作用。
    2.由于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群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
    3.对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溶血链球菌、肠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细菌属、肺炎杆菌、肠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绿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Acinetobacter属、CamPylobacter属、PeptostoreptoCoCus属、衣原体属敏感性菌种等感染症有效。
    4.本品与其他抗菌药未见交叉耐药性。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一滴点眼后,1小时角膜浓度达最大值3.22ug/g,房水浓度30分钟达峰值0.71μg/ml。
    2.局部点眼后的眼内通透性良好。

  • 本品适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外眼感染,术后感染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 【贮藏】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性状】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