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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颗粒

  • 生产企业: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91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湖北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200毫克

  • 规格:

    0.2g

  • 生产地址:

    湖北省京山县石龙镇太子山

  • 批准日期:

    2015-08-24

  • 药品本位码:

    86901832000247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偶见胃部不适。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急性肝炎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辅助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包,儿童一次0.5~1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性状】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