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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旋咪唑片

  • 生产企业: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Levamisole Hydrochloride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1992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山西太原

  • 剂型:

    片剂

  • 包装:

    25mg*100片/瓶

  • 规格:

    25mg

  • 生产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化工路22号

  • 批准日期:

    2015-11-16

  • 药品本位码:

    86902944001948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本品为四咪唑的左旋体,可选择性地抑制虫体肌肉中的琥珀酸脱氢酶,使延胡索酸不能还原为琥珀酸,从而影响虫体肌肉的无氧代谢,减少能量产生。当虫体与之接触时,能使神经肌肉去极化,肌肉发生持续收缩而致麻痹;药物的拟胆碱作用有利于虫体的排出。其活性约为四咪唑(消旋体)的1~2倍,但毒副作用则较低。
    2.另外,药物对虫体的微管结构可能有抑制作用。左旋咪唑还有免疫调节和免疫兴奋功能。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迅速吸收,服用150mg后2小时内,血药浓度达峰值(500mg/ml),T1/2为4小时。在肝内代谢,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自尿(大部分)、粪和呼吸道排出,乳汁中亦可测得。

  • 对蛔虫、钩虫、蛲虫和粪类圆线虫病有较好疗效。由于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故适于集体治疗。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的活性较乙胺嗪为高,但远期疗效较差。

  • 1.一般轻微。有恶心、呕吐、腹痛等,少数可出现味觉障碍、疲惫、头晕、头痛、关节酸痛、神志混乱、失眠、发热、流感样症群、血压降低、脉管炎、皮疹、光敏性皮炎等,偶见蛋白尿,个别可见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少数甚至发生粒细胞缺乏症(常为可逆性),常发生于风湿病或肿瘤患者。
    2.另尚可引起即发型和Arthus氏过敏反应,可能系通过刺激T细胞而引起的特应性反应。
    3.个体病例可出现共济失调,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蛔虫病,钩虫病,蛲虫病,班氏丝虫病,马来丝虫病,盘尾丝虫成虫病,微丝蚴病,微丝蚴病

  • 肝肾功能、肝炎活动期、妊娠早期或原有血吸虫病者禁用。

  • 1.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本品后易诱发粒细胞缺乏症;
    2.干燥综合征患者慎用;
    3.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干燥综合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第一周每日50mg、第二周每日100mg、第三周每日150mg后,多数发生副作用,如红斑丘疹、关节痛加重伴肿胀、肌痛、流感症征群、失眠、神志混乱等,再予以攻击量后,上述症状又可重现。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1.驱蛔虫:口服,成人1.5~2.5mg/kg,空腹或睡前顿服,小儿剂量为2~3mg/kg。
    2.驱钩虫:口服,1.5~2.5mg/kg,每晚1次,连服3日。
    3.治疗丝虫病:4~6mg/kg,分2~3次服,连服3日。

    【性状】

  • 参照用法用量。

  • 1.与噻嘧啶合用可治疗严重的钩虫感染,并可提高驱除美洲钩虫的效果。
    2.与噻苯哒唑合用可治疗肠道线虫混合感染。
    3.与枸橼酸乙胺嗪先后顺序应用可治疗丝虫感染。
    4.不宜与四氯乙烯合用,以免增加其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