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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金翘颗粒

  • 生产企业:

    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005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四川眉山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5g*12袋/盒

  • 规格:

    每袋装5g、每袋装7.5g

  • 生产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4号

  • 批准日期:

    2015-05-25

  • 药品本位码:

    86902130000298;86902130000458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130000298[每袋装5g];86902130000458[每袋装7.5g]

  • 【品牌】

    凯京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实验药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1)提高感染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小鼠的存活率;
    (2)减轻角叉菜胶致大鼠的急性炎症反应;
    (3)降低角叉菜胶致热大鼠和三联菌苗制热家兔的发热程度;
    (4)减轻热板和醋酸所致的小鼠疼痛。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止痛。本品由于风热袭肺所致乳蛾,证见:恶寒发热,咽部红肿疼痛,吞咽时加剧,咽干灼热,喉核红肿;小儿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偶见腹痛,便稀。

  • 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感冒,小儿流感,扁桃体炎,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扁桃体炎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3岁每次2.5克,一日4次;3-5岁每次5克,一日3次;5-7岁每次7.5克,一日3次;8-10岁,每次7.5克,一日4次;11-14岁,每次10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