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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肺抑火片

  • 生产企业:

    云南金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331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片剂

  • 包装:

    0.6g*12片

  • 规格:

    每片重0.6克

  • 生产地址:

    昆明市寻甸县塘子镇

  • 批准日期:

    2016-01-24

  • 药品本位码:

    86905660000080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清肺止嗽,降火生津。本品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尚不明确。

  • 慢性咽炎,支气管肺炎,肺热咳嗽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
    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WS3-B-0418-90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g,一日2次。

    【性状】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