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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齐特缓释胶囊

  • 生产企业: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Gliclazide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12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广西桂林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30mg*30粒/盒

  • 规格:

    30mg

  • 生产地址:

    广西桂林灵川县灵川镇灵北路一街89号

  • 批准日期:

    2014-01-27

  • 药品本位码:

    86905199000131

  • 【品牌】

    谐尔平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本品是第二代磺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
    2.本品经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证明能降低血小板的聚集和粘附力,有助于糖尿病微血管病变的防治。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在胃肠道迅速吸收,3~4小时可达血浆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2%,半衰期为10~12小时,口服后主要在肝脏代谢,经尿排出。

  • 用于2型糖尿病。

  • 1.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
    (1)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轻瘫,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
    (2)另外,观察到肾上腺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2.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
    3.罕见的不良反应:
    (1)皮肤和皮下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泡。其它磺脲类药物,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
    (2)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
    (3)肝-胆障碍:肝酶水平增高(ALT,AS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般都会消失。
    —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 2型糖尿病

  • 1.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2.1型糖尿病;
    3.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4.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5.应用咪康唑治疗者。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剂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做有关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
    1.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粒),建议于早餐时服用。
    2.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性状】

  •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剂量。

  • 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按类抗菌药、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用量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