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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灵片

  • 生产企业:

    北京御本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60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北京

  • 剂型:

    片剂(薄膜衣)

  • 包装:

    0.4g*12片*2板/盒

  • 规格:

    每片重0.4g(含对乙酰氨基酚71mg)

  •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工业开发区88号

  • 批准日期:

    2017-09-21

  • 药品本位码:

    86900167000182

  • 【品牌】

    【类型】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本品用于解热镇痛,消炎。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咽部痒痛,咳嗽头痛,周身酸痛,发热,及由感冒引起的扁桃体炎。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慢性扁桃体炎,乳蛾,扁桃体炎,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感冒,咳嗽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饭后服。

    【性状】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