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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关节止痛膏

  • 生产企业:

    上海卫生材料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43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橡胶膏剂

  • 包装:

    10cm*7cm*2贴*3袋/盒

  • 规格:

    10×6.5cm;10×7cm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88号

  • 批准日期:

    2015-01-29

  • 药品本位码:

    86900815000144;86900815000168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815000144[10×7cm];86900815000168[10×6.5cm]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资料,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若哺乳期妇女必须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药物过量】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祛风胜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及风寒引起的其他疼痛。

  • 外用局部有一定刺激性,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风湿性关节炎,疼痛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本品含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据相关文献口服含这两种成份的药品需注意:患有心血管病,支气管哮喘,肾功能不全,甲状腺机能亢进以及高血压病者需慎用;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病或眼内压高者禁用;抗组胺药过敏者禁用;不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优降宁)同服。外用未见有报道。
    7、运动员慎用。

  •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贴患处。

    【性状】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