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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C颗粒

  • 生产企业:

    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Vitamin C Gran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158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福建泉州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2gx18袋/盒

  • 规格:

    2g(含维生素C0.1g)

  • 生产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吉泰路

  • 批准日期:

    2015-05-05

  • 药品本位码:

    86904802000384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新生儿紫癜,坏血病,过敏性紫癜,紫癜,紫癜

  • 尚不明确。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避光,密闭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维生素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
    1.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包。
    2.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儿童一日1-3包。至少服2周。

    【性状】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