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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日期:2018-12-06
甲氧沙林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839

英文名称:Methoxsalen Solu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外用溶液剂

规格:0.1%

生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批准日期:2015-01-22

药品本位码:86901003000502

适应症

本品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品牌

邦力

不良反应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相关疾病

白癜风,银屑病,白癜风

禁忌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避光,保存。

用法用量

外用。
1.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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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重庆

编号:渝2015004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5000005992299001

法定代表人:吕立明

发证日期:2015-12-22

有效期至:2020-12-21

发证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柏朝诗

日常监管机构: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邓睿 王东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彭渊

质量负责人:吴治淳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生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片剂(含抗肿瘤药),干混悬剂,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口服溶液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溶液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口服混悬剂,洗剂(含激素类),喷雾剂(含激素类),冻干粉针剂(含激素类),软胶囊(胶丸)剂***

生产范围: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干混悬剂,片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凝胶剂,乳膏剂(含激素类),软膏剂,溶液剂(外用),口服溶液剂,洗剂(含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喷雾剂(含激素类),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混悬剂,软胶囊(胶丸)剂(含抗肿瘤药、含激素类),冻干粉针剂(含激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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