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比沙可啶栓

日期:2018-12-08
比沙可啶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396

英文名称:Bisacodyl Suppositori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栓剂

规格:10毫克

生产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家街50号

批准日期:2015-05-26

药品本位码:86901770000040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不良反应

直肠给药有时有刺激性、引起直肠炎或过度腹泻。

相关疾病

肠梗阻,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禁忌

1.6岁以下小儿及孕妇禁用。
2.急腹症、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便秘伴有急性腹痛者应就医。
2.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使用3天无效,请立即就医。
3.使用时部分患者在插入肛门后较短时间即排便,药品可能未完全溶解而随粪便排出,但不影响疗效。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使用阿片止痛剂的癌症患者,对本品耐受性差,可能会造成腹痛、腹泻和大便失禁,因此,不宜合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为接触性缓泻药,直接作用于大肠,刺激其感觉神经末梢,引起直肠反射性蠕动增强而导致排便。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作用类别

本品为缓泻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塞入肛门,一次10mg(1粒),一日1次。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南京

编号:苏20160021

分类码:HabF

机构代码:13475542-5

法定代表人:陆涛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高强、倪永兵、乔政、姜莉、孔德�、杨敏、邱璐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韦冠

质量负责人:韩怡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家街50号

生产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家街50号:滴眼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栓剂、凝胶剂、膜剂、药用辅料(药用微丸丸芯)***

生产范围:南京市鼓楼区马家街50号:滴眼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栓剂、凝胶剂、膜剂、药用辅料(药用微丸丸芯)***

联系我们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zgykdxz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