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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杞颗粒

日期:2018-12-06
智杞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5002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2g

生产地址: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兴宁路16号

批准日期:2015-09-11

药品本位码:86901816000034

适应症

滋补肝肾。用于儿童因血铅高造成的体力弱,智力差,乏力,饮食少,头晕目眩,脉细,舌苔薄白的肝肾阴虚证。

品牌

聪而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肝肾阴虚证,铅中毒,小儿铅中毒,肝肾阴虚证

禁忌

有外感发烧、咳嗽等症状慎用智杞颗粒。

注意事项

1.有外感发烧、咳嗽等症状慎用智杞颗粒;
2.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能有效阻止铅的吸收。
2.能对抗铅对红细胞、神经细胞免疫的毒性,修复细胞免疫损伤,激活MEP(记忆增强肽),促进儿童特别是婴儿的神经系统和听力系统的发育,提高儿童智力。
3.促使铅离子快速排出体外。
4.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改善儿童睡眠不安和面黄体瘦;增强体质,改善儿童健康状态。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5519(B0519)-2014Z

用法用量

口服。
1.儿童,1—2岁,一次半袋,一日1次;3—8岁,一次1袋,一日1次;9—15岁,一次1袋,一日2次;
2.成人,一次2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颗粒;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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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

编号:鄂20160065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72204669-2

法定代表人:李勋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中红、邓志伟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勋

质量负责人:艾卫涛

注册地址: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兴宁路16号

生产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98-9号:软胶囊剂(含激素类)、合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车间、含激素类)、合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车间),膏药(含中药提取车间)***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兴宁路1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凝胶剂(含中药提取车间),软胶囊剂(含激素类),合剂,膏药***

生产范围: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98-9号:合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车间),软胶囊剂(含激素类),膏药(含中药提取车间)***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兴宁路1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凝胶剂(含中药提取车间),软胶囊剂(含激素类),合剂,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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