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口服液

日期:2018-12-04
抗病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93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黄石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金山大道东69号

批准日期:2015-09-21

药品本位码:86901890000784

适应症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疾患。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温病发热,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风热感冒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抗病毒颗粒由具有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的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川射干、鱼腥草、重楼、贯众等中药材组成,具有清热、解毒、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
2.通过体内抗病毒实验及各种动物模型实验,观察抗病毒颗粒的药理作用。结果抗病毒颗粒对小鼠流感病毒性肺炎有保护作用;对致热大鼠体温有明显抑制作用;抑制小鼠耳廓炎症;对小鼠棉球肉芽组织增生有明显抑制作用。
3.结论:抗病毒颗粒具有明显的抗病毒、解热及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3-49(X-39)-92(Z)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饭,晚饭后各服一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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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黄石

编号:鄂20160119

分类码:HabZab

机构代码:06068970-0

法定代表人:李从春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黄海华、姜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从春

质量负责人:潘季红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金山大道东69号

生产地址:1.湖北省黄石市鄂黄路52号:片剂、颗粒剂、散剂、合剂、酒剂、酊剂(外用)、软膏剂、煎膏剂、露剂、糖浆剂、硬胶囊剂、搽剂、原料药(羟喜树碱、喜树碱、雷公藤多苷、甘草酸单钾盐、松醇、盐酸托泊替康、奥沙利铂)、(含中药提取车间)。***2.湖北省黄石市金山大道东69号: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抗肿瘤类)、片剂、颗粒剂、散剂、合剂、酒剂、酊剂(外用)、软膏剂、煎膏剂、露剂、糖浆剂、硬胶囊剂、搽剂、原料药(羟喜树碱、喜树碱、雷公藤多苷、甘草酸单钾盐、松醇、盐酸托泊替康、奥沙利铂)、(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1.湖北省黄石市鄂黄路52号:中药提取车间,原料药(羟喜树碱、喜树碱、雷公藤多甙、甘草酸单钾盐、松醇、盐酸托泊替康、奥沙利铂),片剂,颗粒剂,散剂,合剂,酒剂,酊剂(外用),软膏剂,煎膏剂,露剂,糖浆剂,硬胶囊剂,搽剂***2.湖北省黄石市金山大道东69号:冻干粉针剂(抗肿瘤类),片剂,颗粒剂,散剂,合剂,酒剂,酊剂(外用),软膏剂,煎膏剂,露剂,糖浆剂,硬胶囊剂,搽剂,原料药(羟喜树碱、喜树碱、雷公藤多苷、甘草酸单钾盐、松醇、盐酸托泊替康、奥沙利铂),中药提取车间,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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