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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喘祖帕颗粒

日期:2018-12-10
寒喘祖帕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93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2g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街2号

批准日期:2016-01-22

药品本位码:86906004000070

适应症

用于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感冒,咳嗽,异常粘液质性哮喘,流行性感冒,寒性乃孜来,咳嗽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g,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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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编号:新20160003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650100726948677D

法定代表人:尹强

发证日期:2018-10-2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莫合买提·乌斯曼

日常监管机构: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马俊 张芙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尹强

质量负责人:刘腊才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沈阳街2号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街2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酊剂(外用),茶剂,搽剂(外用),煎膏剂(膏滋)(中药提取)***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街1号:(仓库)***

生产范围: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街2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酊剂(外用),茶剂,搽剂(外用),煎膏剂(膏滋)(中药提取)***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街1号:(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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