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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颗粒

日期:2018-12-07
小儿咳喘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026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6g

生产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东路18号

批准日期:2015-09-09

药品本位码:86902458000727

适应症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咳嗽,小儿哮喘,小儿哮喘

禁忌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谘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岁以下一次2-3g,一岁至五岁,一次3-6g,六岁以上,一次9-12g,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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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编号:陕2016005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610103729963688A

法定代表人:夏志东

发证日期:2016-08-3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胡小平

日常监管机构:西安市高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建朋、王宁;吴丽丽、田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夏志东

质量负责人:石丽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关龙渠堡75号

生产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泾渭东路1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外用),丸剂(水蜜丸、水丸、蜜丸、浓缩丸)***西安临潼商贸旅游开发区代新工业园代新路6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泾渭东路1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外用),丸剂(水蜜丸、水丸、蜜丸、浓缩丸)***西安临潼商贸旅游开发区代新工业园代新路6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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