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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胃十味丸

日期:2018-12-05
健胃十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77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粒重2g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批准日期:2015-04-15

药品本位码:86903931001576

适应症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寒热积聚,消化不良,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十二指肠溃疡

禁忌

忌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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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

编号:内20160058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15220111564130XD

法定代表人:向公伟

发证日期:2015-12-3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杨兴华 刘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向公伟

质量负责人:包金莲

注册地址: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41号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4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含外用),丸剂(水丸、蜜丸、水蜜丸、浓缩丸),浸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4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含外用),丸剂(水丸、蜜丸、水蜜丸、浓缩丸),浸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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