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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维生素C

日期:2018-12-11
注射用维生素C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646

英文名称:Vitamin C for Injec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g

生产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阳光大道1号

批准日期:2017-11-02

药品本位码:86901956000390

适应症

1.本品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不良反应

1.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昏厥。

相关疾病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铁中毒,坏血病,单纯性紫癜,营养不良,创伤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
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大剂量应用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

儿童用药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RDA,1980)、4-6岁小儿45mg,7岁以上按成人计60mg,未经证实有效时,不宜应用大于10倍上述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药物过量

每日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每日用量超过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孕妇应用大量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必要时,成人每次2~4g,每日1~2次,或遵医嘱。

药物毒理

(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贮藏

避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必要时,成人每次2-4g,每日1-2次,或遵医嘱。
2.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3.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需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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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编号:鄂20160006

分类码:Hab

机构代码:91420000707090425F

法定代表人:刘昔平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杨国文、吴伟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昔平

质量负责人:徐林华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阳光大道1号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阳光大道1号: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

生产范围: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阳光大道1号:原料药(埃索美拉唑钠、盐酸克林霉素、帕瑞昔布钠),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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