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60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天津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4.5g
生产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号(天士力现代中药城)
批准日期:2015-07-08
药品本位码:86900941000018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扁桃腺炎,咽喉肿痛,咽喉肿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保存。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
有效期24个月。
用法用量
加热水适量,泡腾溶解后口服。一次0.5~1片,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但总黄棕色至棕色的泡腾片,表面可见均匀分布的白色斑点;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