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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解毒灵颗粒

日期:2018-12-05
感冒解毒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125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

生产地址:通化市万通路66号

批准日期:2015-09-16

药品本位码:86900093000140

适应症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流感,咳嗽咽痛,发烧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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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通化

编号:吉20160160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220501125422266C

法定代表人:潘首德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崔洪海

日常监管机构: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孙兴旺、魏东、蒋鑫、陈立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潘首德

质量负责人:曲香仁

注册地址:通化市万通路66号

生产地址:通化市万通路66号:丸剂(蜜丸、浓缩丸),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散剂,合剂,糖浆剂,酊剂,栓剂,煎膏剂,中药饮片,乳剂(抗肿瘤药),贴膏剂(橡胶膏剂)***

生产范围:通化市万通路66号:合剂,糖浆剂,酊剂,栓剂,煎膏剂,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煮制;含直接口服饮片),散剂,贴膏剂(橡胶膏剂),丸剂(蜜丸、浓缩丸),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乳剂(抗肿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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