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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痰平喘片

日期:2018-12-12
化痰平喘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89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

生产地址:通化市玉泉路1166号

批准日期:2015-07-27

药品本位码:86903542000111

适应症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急、慢性气管炎,肺气肿,咳嗽痰多,胸满气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气管炎,慢性气管炎,肺气肿,肺气肿

禁忌

1.婴儿、新生儿禁用。
2.对盐酸异丙嗪以及其类似药品过敏者禁用。
3.高空作业者、驾驶员、机械操作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4.哺乳期妇女、孕妇和老年人慎用。

注意事项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盐酸异丙嗪,盐酸异丙嗪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7.5mg。
2.盐酸异丙嗪单独使用时不良反应为困倦、思睡、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高剂量时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老年人用药多发生头晕、痴呆、精神错乱和低血压;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兴奋、失眠、心悸、头痛、耳鸣、视力模糊和排尿困难。过量时可发生动作笨拙,反应迟钝,震颤。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
(2)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
(3)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水杨酸制剂和甲万古霉素等耳毒性症状可被掩盖而不易发现。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慎用。

儿童用药

婴儿、新生儿禁用。

老人用药

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
2.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
3.与氨基酸苷类抗生素、水杨酸制剂和去甲万古霉素等耳毒性药同用时,耳毒性症状可被掩盖而不易发现。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WS3-B-0705-91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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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通化

编号:吉20160198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220501744579617Y

法定代表人:张野

发证日期:2016-01-20

有效期至:2021-01-19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郭洪志

日常监管机构: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孙兴旺、魏东、蒋鑫、陈立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魏晓明

质量负责人:徐志玲

注册地址:通化市玉泉路1166号

生产地址:通化市玉泉路116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

生产范围:通化市玉泉路1166号: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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