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肝炎颗粒

日期:2018-12-06
复方肝炎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18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4g(相当于原药材22g)

生产地址: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939号

批准日期:2015-08-11

药品本位码:86905189000356

适应症

清肝利湿。用于急性黄疸型、无黄疸型、迁延型肝炎及胆囊炎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黄疸型肝炎,无黄疸型肝炎,迁延型肝炎,胆囊炎,病毒性肝炎,急性黄疸型肝炎

禁忌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抗炎对组胺引起的小鼠血管通透性增加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对巴豆油所致的小鼠耳部炎症具有非常显著的抑制作用,对注射蛋清引起的大鼠踝关节肿胀和大鼠棉球肉芽肿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2.抗病毒对流感病毒、肝炎病毒、牛痘病毒、Ⅰ型脊髓灰白质炎病毒、疱疹病毒等均有抑制作用。
3.提高免疫功能对小鼠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及非特异性细胞免疫都有较显著影响,可明显增加特异性抗体形成的细胞数。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1袋),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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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贵港

编号:桂20160030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50800310224384P

法定代表人:李冠锋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守信、钟梅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继勇

质量负责人:张继勇

注册地址: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939号

生产地址: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939号: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散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露剂,洗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路154号: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药用辅料***

生产范围: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939号: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散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露剂,洗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路154号: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药用辅料(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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