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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曲唑酮片

日期:2018-12-14
盐酸曲唑酮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037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生产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55号

批准日期:2015-08-15

药品本位码:86901287000137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和伴有抑郁症状的焦虑症以及药物依赖者戒断后的情绪障碍。

品牌

安适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疲乏﹑头昏﹑失眠﹑紧张和震颤等;以及视物模糊﹑口干﹑便秘。少见体位性低血压(进餐时同时服药可减轻)﹑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和腹部不适。极少数病人出现肌肉骨骼疼痛和多梦。临床研究中曾报道一些不良反应可能与盐酸曲唑酮的使用有关:静坐不能﹑过敏反应﹑贫血﹑胃胀气﹑排尿异常﹑性功能障碍和月经异常等。但见之于为数甚少的患者。

相关疾病

呼吸系统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肺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抑郁症,焦虑症

禁忌

对盐酸曲唑酮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严重受损、严重的心脏疾病或心律失常者禁用,意识障碍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执行有潜在危险任务(如开车或开机器)者,用药期间须加小心。
2.盐酸曲唑酮应在餐后服用,禁食条件或空腹服药可能会使头晕或头昏增加。
3.盐酸曲唑酮和全麻药的相互作用了解甚少,因而在择期手术前,盐酸曲唑酮应在临床许可的情况下尽早停用。
4.服用盐酸曲唑酮的病人偶尔会出现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计数减低,若白细胞计数低于正常范围,则应该停药观察。对于在治疗期间出现发热或咽喉疼痛或其他感染症状的病人,建议检查白细胞及分类计数。
5.癫痫患者、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于孕妇,本品尚未有足够的和控制周密的研究证据,故慎用。乳汁中有少量的盐酸曲唑酮及其代谢物,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对于十八岁以下患者,盐酸曲唑酮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尚未确定,故不推荐使用。

老人用药

盐酸曲唑酮对心脏病的副反应较少,对外周抗胆碱能作用很弱,较适合老年患者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用盐酸曲唑酮的患者,如果同时合用地高辛或苯妥因,可使地高辛或苯妥因的血浆浓度水平升高。
2.本品可能会加强对酒精.巴比妥类药和其他中枢神经抑制剂的作用。
3.本品与MAO1之间的相互作用目前尚不清楚,若刚停药后就服用本品或与其同时服用,盐酸曲唑酮应从低剂量开始,直到临床疗效的产生。
4.盐酸曲唑酮与降压药合用,需要减少降压药的剂量。

药物过量

本品与其他药物(乙醇、乙醇-水合三氯乙醛-安定、异戊巴比妥、甲氨二氮或氨甲丙二酯)合用时,盐酸曲唑酮过量使用会引起死亡。单独过量服用本品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阴茎异常勃起、呼吸停止、癫痫发作和心电图异常。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倦睡和呕吐。过量服用会引起各种不良反应发生率和程度的增加。  
目前没有特效解毒药。发生低血压和镇静过度时应按临床常规处理。一旦使用本品过量,应进行洗胃。服用利尿剂可以促进药物排泄。

药物毒理

盐酸曲唑酮属三唑吡啶类抗抑郁药。其对于热体的抗抑郁确切机制目前还没有完全阐明,但一般认为在治疗剂量下,其抗抑郁的药理作用在于选择性地抑制了5-羟色胺(5-HT)的再吸收,并可有微弱的阻止去甲肾上腺素重吸收的作用,但对多巴胺、组胺和乙酰胆碱无作用,亦不抑制脑内单胺氧化酶(MAO)的活性。盐酸曲唑酮同时对5-HT的前体5-羟色胺酸所诱发的行为该百年有加强作用,其抗抑郁作用相似于三环类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1),但岁心血管系统毒性小,较适用于老年或伴有心血管疾病的病人。本品还具有中枢镇静作用和轻微的肌肉松作用,但无抗痉挛和中枢兴奋作用。本品能引起血压下降,作用与剂量有关。

(1)急性毒性
口服盐酸曲唑酮D50小鼠为610mg/kg,大鼠为486mg/kg,兔子为560mg/kg。致死剂量可引起动物呼吸困难,流涎,虚脱,痉挛等症状。
(2)长期毒性
狗口服剂量10mg/kg/天~30mg/kg/天和猴子口服剂量20mg/kg/天~80mg/kg/天为期一年的研究没有显示盐酸曲唑静酮所引起的器官毒性,但在高剂量组一些雌性狗产生惊厥和死亡。
(3)生殖毒性
在大鼠和兔妊娠中期口服给药15mg/kg/天~450mg/kg/天,除了在450mg/kg/天的剂量时出现死胎外没有发现有致畸作用;在雄鼠和雌鼠交配前和交配后,分别给药10mg/kg/天~300mg/kg/天,雌鼠在妊娠期和哺乳期继续给药,除高剂量组在分娩时幼鼠体重略轻外,对生育力、交配能力、妊娠及产后没有副反应;对大鼠在妊娠的最后6~7天以及整个哺乳期给药10mg/kg/天~300mg/kg/天,结果发现除在高剂量时分娩和21天龄时的幼鼠体重略轻外,对妊娠、幼鼠的存活和母鼠对幼鼠的喂养没有副作用。
(4)致癌性
在大鼠身上口服每日剂量300mg/kg,连续给药18个月的试验没有显示致癌性。

药代动力学

人口服盐酸曲唑酮后吸收良好,并不会选择性地集中分布于任何组织,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5~95%。当本品于饭后立即服用时,食物可能会增加药量的吸收,降低最高血药浓度同时延长达到最高浓度的时间。当空腹口服盐酸曲唑酮时,大约经一小时可达最高血中浓度,而饭时或饭后服用则需大约两小时。盐酸曲唑酮由肝脏的微粒体酶广泛代谢,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均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但极少量通过胎盘屏障,代谢产物最后经肾脏排出。本品排泄分为两个阶段,包括较快的初相(半衰期为3至6小时)和继之较慢的第二相(半衰期为5至9小时),同时并不受食物的影响。因为本品体内清除速率个体差异较大,所以对某些病人盐酸曲唑酮可能会蓄积于血浆之中。本品可经乳汁排出。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WS-244(X-210)-2002

用法用量

剂量应该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观察治疗反应。有昏睡出现时,须将每日剂量的大部分分配至睡前服用或减量。服药第一周内症状即有所缓解,两周内出现较佳抗抑郁效果。通常需要服药两周到四周才出现最佳疗效。成人常用剂量:建议初始剂量为50-100mg/日(分次服用),然后每三至四天剂量可增加50mg/日。门诊病人一般以200mg/日(分次服用)为宜,住院病人较严重者剂量可较大。最高用量不超过400mg/日(分次服用)。维持治疗:长期维持的剂量应保持在最低有效果。一旦有足够的疗效,可逐渐减量。一般建议治疗的疗程应该持续数月。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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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沈阳

编号:辽20150048

分类码:Hab

机构代码:91210113760088527W

法定代表人:王鹏

发证日期:2017-11-2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吴宇萍、赵福林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鹏

质量负责人:张宝德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55号

生产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55号:原料药,片剂(制剂一车间、制剂二车间),颗粒剂(制剂一车间、制剂二车间)***

生产范围: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55号:原料药(原料药一车间:盐酸曲唑酮、原料药二车间:醋酸磺胺米隆、磺胺嘧啶银、原料药一车间:碳酸镧、盐酸安非他酮),片剂(制剂一车间、制剂二车间),颗粒剂(制剂一车间、制剂二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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