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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石利胆颗粒

日期:2018-12-06
排石利胆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38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陕西咸阳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四号路北段1号

批准日期:2013-10-29

药品本位码:86902395000552

适应症

舒肝理气,利胆排石。用于胆囊炎,胆石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胆囊炎,胆石症,胆石症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促进肝细胞分泌新鲜胆汁,减少炎症和结石的发生机会;
2.通过松驰、舒张奥狄氏括约肌,扩张胆管,从而松动大结石,促进小结石排出;
3.增强胆囊收缩频率,一方面促进胆汁和小结石排泄;另一方面减少炎症发生的机会、防止新结石生成;
4.减少葡萄糖醛酸酶的生成,从而减少胆红素的水解,降低游离胆红素浓度,减少胆红素钙的形成;
5.促进脂肪消化,降低胆汁中胆固醇浓度;
6.提高胆汁中“抗成核活性蛋白”数量与活性,溶石、化石;
7.抗感染,促进炎症消退;
8.一定的解痉止痛功效。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0g,一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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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陕西咸阳

编号:陕20160073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6100006984144239

法定代表人:王延岭

发证日期:2016-03-08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胡小平

日常监管机构: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钟高国、孙进宝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延岭

质量负责人:魏阳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虹二路

生产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虹二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酒剂,茶剂***陕西省咸阳市四号路北段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膏药***咸阳市高新开发区高新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酊剂,搽剂,洗剂(本地址不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虹二路:颗粒剂,合剂,酒剂,茶剂,片剂,硬胶囊剂***陕西省咸阳市四号路北段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膏药***咸阳市高新开发区高新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酊剂,搽剂,洗剂(本地址不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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