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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复胶囊

日期:2018-12-10
胃复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11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g

生产地址:山东省茌平县华鲁街1号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098001003

适应症

理气活血,和胃止痛。用于脾胃不和,中焦气血阻滞所致的胃脘疼痛,腹胀,泛酸,嗳气,口苦等,以及消化道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脾胃不和,中焦气血阻滞,消化道溃疡,胃胀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并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适宜人群

用于脾胃不和,中焦气血阻滞所致的胃脘疼痛,腹胀,泛酸,嗳气,口苦等,以及消化道溃疡的人群。

不适宜人群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本品对急、慢性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具有显著的促进愈合作用。  
2.本品可显著地提高胃液的PH值,降低总酸度及总酸排出量,并可显著减少胃液排出量。  
3.本品能显著地促进胃粘膜等组织的细胞代谢,提高组织愈合能力和对有害物质抵抗力的作用,并对胃粘膜有保护性作用。  
4.本品具有显著地镇痛作用。
5.本品对胃及十二指肠平滑肌痉挛具有显著地对抗和解痉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饭前1小时及每晚睡前服用。6~8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颗粒;气微、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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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

编号:鲁20160226

分类码:HabZbCb

机构代码:91371523168091268M

法定代表人:刘健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吕颖、王金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健

质量负责人:秦桂霞

注册地址:山东省茌平县华鲁街1号

生产地址:山东省茌平县华鲁街1号: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滴鼻剂、冲洗剂、原料药(盐酸利多卡因、盐酸布比卡因、盐酸普鲁卡因、羟乙基淀粉130/0.4)、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盐酸曲马多氯化钠注射液)***

生产范围:山东省茌平县华鲁街1号: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滴鼻剂、冲洗剂、原料药(盐酸利多卡因、盐酸布比卡因、盐酸普鲁卡因、羟乙基淀粉130/0.4)、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盐酸曲马多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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