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贝止嗽合剂

日期:2018-12-07
川贝止嗽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10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口服液

规格:每瓶装10ml

生产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3969000961

适应症

解表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咳嗽,风寒咳嗽,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风寒咳嗽

禁忌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一年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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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济南

编号:鲁20160010

分类码:HaZab

机构代码:91370100163142804X

法定代表人:张常善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常宝军、曹磊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彬

质量负责人:刘册家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

生产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口服液、合剂、酊剂、煎膏剂、原料药、胶剂、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

生产范围: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糊丸)、口服液、合剂、酊剂、煎膏剂、原料药(麝香酮、蒙脱石)、胶剂、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普通中药饮片炮制范围: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制炭、蒸制、煮制、燀制、水飞;毒性饮片炮制范围:净制、切制、煮制、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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