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藏青果颗粒

日期:2018-12-06
藏青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0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重15g(相当于原药材5g)

生产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外东街145号,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6号

批准日期:2015-07-09

药品本位码:86902058000394

适应症

清热,利咽,生津。本品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扁桃体炎,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咽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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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四川眉山

编号:川20170468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511402MA62J84HXU

法定代表人:罗玉成

发证日期:2017-12-11

有效期至:2022-12-10

发证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庆营

日常监管机构: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郑旭、郑宇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罗丹

质量负责人:晏柳清

注册地址: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6号

生产地址: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酊剂,搽剂,软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范围: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酊剂,搽剂,软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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