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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C银翘软胶囊

日期:2018-12-07
维C银翘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01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6g(每粒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

生产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社区凤塘大道荔园路佳泰健康产业园

批准日期:2014-01-17

药品本位码:86900529000119

适应症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以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252009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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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编号:粤20160147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61886185-7

法定代表人:王达桂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静芬、王冰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达桂

质量负责人:张小勇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社区凤塘大道荔园路佳泰健康产业园第1、2幢

生产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社区凤塘大道荔园路佳泰健康产业园:软胶囊剂,片剂,栓剂,洗剂,颗粒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散剂,硬胶囊剂。***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佳泰大道: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社区凤塘大道荔园路佳泰健康产业园:软胶囊剂,片剂,栓剂,洗剂,颗粒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散剂,硬胶囊剂。***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佳泰大道: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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